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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迪尔: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7-02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
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非公开募投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
活动,是基于项目实际情况及合理使用募集资金而做出的决策,符合公司的发展
战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终止实施非公开募投项目,以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终止实施非公开募投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
事项在董事会审批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独立董事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拟提名严娟慧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补选独立董事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
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严娟慧女士作为本次提名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
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独立董事备案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
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能力。严
娟慧女士虽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其已承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
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
证书。
    我们同意补选上述候选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春华:


    王斌康:


    苏茂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