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度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专项说明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 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华审字 [2021]0011116 号),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 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表示认可,该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 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条例的规定,我们将全力支持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 效措施解决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协助其开展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