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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迪尔: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9-17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福建省爱迪尔
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
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 2021 年度对全资
子公司成都蜀茂钻石有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等事项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已分别于2021年5月28日、2021年6月25日召开了2020年度股
东大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授信及
相关担保事项(包含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成都蜀茂钻石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蜀茂钻石”)2021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及融资范围的调整,
导致公司关联方陈茂森及其一致行动人为蜀茂钻石提供的前述无偿担保金额及
范围需同步调整。另经核实,上述关联方本次仍不要求公司或子公司为上述无偿
担保事项向其提供反担保。
    综上,本次调整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
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王春华                      丁元波                      胡 晖




                                                   2021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