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迪尔: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2-29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福建省爱迪尔
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福建
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
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核陈茂森、鲍俊芳、张勇的相关材料,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
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釆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
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
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査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査;(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公司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陈茂森为公司总裁,同意聘任鲍俊芳为公司财务总监,
同意聘任张勇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丁元波 姬昆 曹子睿
2021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