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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迪尔: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1-12  

                        证券代码:002740          证券简称:爱迪尔        公告编号:2022-005 号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6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以现场+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
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3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融
资额度的议案》。
    基于公司持续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意向重整投资人申请不超过人民
币 5,000 万元的融资额度,融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用于支付员工薪酬、预重
整临时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及可能发生的报酬、预重整临时管理人聘请的审计
及评估等中介机构的费用以及维系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公司办公场所的租金、水电物业及办公耗材成本等费用)。本次融资为信用借款,
无担保和抵押,其中前三个月为免息借款,三个月后按年化 10%的利率开始计息。
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企业重整案件的工作指引(试行)》第三
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相关规定,在预重整期间债
务人因持续经营需要,经合议庭批准,可以对外借款,且该借款在法院受理重整
申请后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清偿,
即该等债务为共益债务,应获得优先于普通债权的受偿地位。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上述借款行为尚需由公司临时管理人向深圳市
中级人民法院报告并获得认可,且只有在公司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后,上述借款才
能被认定为共益债务。
    董事苏迪杰先生、刘丽女士及独立董事曹子睿先生均对本议案投弃权票,理
由如下:建议修改议案相关内容,借款金额和方式应做调整。建议调整如下:爱
迪尔公司预重整过程中所需资金大约为 1.3 亿元左右,其中包含员工欠薪、公司
欠税、以及爱迪尔公司在未来 12 个月中的员工薪资、公司场地租金、运营费用
等费用合计预估约 1.3 亿元左右。若公司的税款在预重整阶段中允许拖欠的话,
那么爱迪尔公司预重整过程中所需资金大约为 8,000 万元左右。所以,为了爱迪
尔公司的预重整得以顺利推进以及未来爱迪尔公司的正常运营,我认为此次向预
重整方申请的借款金额应不低于 8,000 万元,融资期限应不小于 12 个月。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