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迪尔: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2022-03-10
证券代码:002740 证券简称:爱迪尔 公告编号:2022-015 号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 126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收到关注
函后,公司及时组织人员对关注函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核查,现就相关问题说
明如下:
1、你公司收到相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具体时间,与
你公司问询函回复内容是否相符,你公司对本次行政处罚相关事项是否及时履
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如适用)。
公司回复:公司 2021 年 9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
回复公告》中所述:截至回函日,江苏千年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年珠宝”)
没有接到税局的后续通知要求及情况反馈,公司也未收到相关监管和执法部门的
调查结果或处罚决定。
截至本回函日,公司未收到相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2 年 1 月 28 日下
午,公司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向千年珠宝出具的《税务行
政处罚决定书》,因 2022 年 1 月 29 至 2022 年 2 月 6 日均为非交易日,2022 年 2
月 7 日开市后,公司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信息披露申请,并于 2022 年
2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对上述问询
函回复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的江西省两家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是否与你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与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如是,
请具体说明。
公司回复:(1)公司根据企查查等渠道查询,本次违规涉及到的江西省两家
新能源有限公司股东分别为蓝某 60%、邵某 40%,易某 60%、蓝某 40%。经自
查,截至本回函日,公司与《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的江西省两家新能源有
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2022 年 2 月 10 日,公司分别向现任及相关历任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发送了自查通知书,要求相关方就“《税务行政处
罚决定书》涉及的江西省两家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是否与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存在关联关系”进行自查。截至本回函日,公司现任及相关历任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人员的密切家庭成员、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与上述江西省两家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关联
关系。
3、千年珠宝向两家公司违规开具 1.94 亿元发票的具体情况,包括而不限于:
违规开具 1.94 亿元发票的主要原因和目的,是否存在真实交易行为,所涉业务
是否与千年珠宝主业相关,以及千年珠宝前期的会计处理及处理依据。
公司回复:2019 年 6 月,千年珠宝为了增加业务多样性,增收增利,增加
了经营范围“金属材料、金属制品及合金制品的设计”,并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随后千年珠宝开始开展该业务,该业务由千年珠宝根据需求方(经销商)的要求
和技术标准,向具备一定规模实力的企业采购所需原料(黄金、铜等),并委托
具备资质的加工厂进行加工,成品经需求方检验合格后从受托加工厂直接发货给
下游需求方(经销商),原料供应商和受托加工厂均由需求方指定。上述合金业
务与千年珠宝主业的关联性不高,属于新增业务范围。
千年珠宝据实向需求方开具了销售发票,相关款项在当月收讫、付讫。上述
业务是真实的,但在送料委托加工及提货过程中存在因手续不完整、管控把关不
严而出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述的异常情况。由于上述江西两家新能源
有限公司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导致作为供货单位的千年珠宝违反了《中华人
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2020 年 5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经审计的《2019 年年度报告》,年审会计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等相关会计准则,认定上述合金业务为
受托加工业务,以差额法认定收入。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19 年年度报告》“第二节、八、分季度主要财务
指标”。
4. 在前述问题答复基础上,说明千年珠宝是否存在虚构业务的财务舞弊情
形,是否应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并测算相关财务数据变化
对千年珠宝 2017 年至 2020 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影响,以及对上市公司各年
度财务数据的影响。
公司回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
错更正》第十一条的规定:“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下列两种
信息,而对前期财务报表造成省略漏或错报。(一)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预期能
够取得并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二)前期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
信息。”
上述合金业务以差额法认定收入,不属于上述前期差错的范畴,也不存在财
务舞弊情形,因此无须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本次处罚,公司
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入 2022 年度当期损益。
千年珠宝与上述江西两家新能源有限公司发生的合金业务经审计认定的销
售收入合计 262,803 元,占上市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 0.014%,占
2019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 0.088%;占千年珠宝 2017-2020
年业绩承诺总额的 0.089%,对千年珠宝 2017-2020 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影响
很小。
5. 你公司其他子公司是否存在类似事项,如是,请披露相关情况。
公司回复: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向其他子公司下发了核查通知书,要
求各子公司负责人就“是否存在上述类似事项”对相应负责的子公司进行自查并
上报反馈结果。截至本回函日,公司其他子公司不存在上述类似事项。
6. 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公司回复:截至本回函日,公司暂未有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特此说明。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