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迪尔: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曹子睿)2022-04-29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曹子睿)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
独立董事,2021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
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及时了解
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发展状况,积极参与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1年度的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2021年度任期内,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
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义务。本人在本年度任期内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2021年任职期间 以通讯表决方
现场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会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内召开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自出席董事会
数 次数
2次 0次 2次 0次 0次 否
注:2021年任职期间内(本人自2021年12月27日起担任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年度任期内,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下列事
项经认真审议后,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需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意见类型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事项 同意
2021 年 12 月 28 日
一次会议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 同意
关于确定董事长薪酬的事项 同意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关于确定副董事长及总裁薪酬的事项 同意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二次会议 关于确定其他非独立董事薪酬的事项 反对
关于确定财务总监薪酬的事项 同意
关于确定董事会秘书薪酬的事项 同意
上述意见的具体内容本人在此不赘述,请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工作情况
1、2021年度任职期间内,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会议,对选举第五届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委员,严格遵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
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职责。
2、2021年度任职期间内,薪酬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会议,对选举第五届董事
会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确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严格遵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
《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了薪酬委员会委员职责。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在任职期间内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至董事会及专门委员
会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
地行使表决权。同时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监督公司及时、准确、
完整、真实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人在任职期间内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
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
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等工作情况
2021年度,由于本人12月27日才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对于公司具体情况
还没有了解。随后2022年1月-3月本人到公司现场进行多次考察,听取管理层和
高管关于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重点关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
分别和公司财务总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以及审计现场负责人进行了沟
通,针对存货盘点、商誉减值、应收账款以及回函情况等提出了重点关注并要求
提供相应资料进行核查。本人与公司另外两位非独立董事进行多次沟通,两位董
事也对关于索要材料的情况向签字会计师进行过督促,截止2022年4月13日,仅
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发来深圳营运公司部分存货与应收的未经审计数据,且没有包
括两家分公司江苏千年珠宝有限公司与成都蜀茂钻石有限公司的任何数据。
六、其他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
2、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2022年,本人将继续深入学习,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
科学决策提供积极的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曹子睿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