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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迪尔: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2-04-29  

                        证券代码:002740            证券简称:爱迪尔         公告编号:2022-035 号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除董事刘丽、苏迪杰、独立董事曹子睿外的其他董事会成员保证
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述三位董事异议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董事、监
事对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存在异议的专项说明》。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
确认,公司(合并)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71,881,728.25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299,946,255.04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累
计未分配利润为-2,167,516,627.15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896,710,279.25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资金状况和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
的需求,公司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 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资金状况和公司未来可持
续发展的需求,公司 2021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
合法、合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亏损,未达到现金分红的条件。董事会制定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经营状况、公司未来业务发展
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预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制定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满足公司
长远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特此公告。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