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爱迪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东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免去及选举董事的独立意见(曹子睿)2022-08-30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股东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免去及选举董事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反对将股东李勇提交的“《关于免去爱迪尔第五
届董事会中刘丽的董事职务的提案》、《关于免去爱迪尔第五届董事会中苏迪杰
的董事职务的提案》、《关于免去爱迪尔第五届董事会中曹子睿的独立董事职务
的提案》、《关于提名胡晖为爱迪尔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提交至公
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反对理由如下:
因公司当前处于破产重整阶段,为利于公司内部成员团结一致共同推进破产
重整工作的进程,确保公司破产重整能够顺利完成,本人认为不应在此阶段更改
公司章程以及变更董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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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东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免去及选举董事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曹子睿
2022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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