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爱迪尔: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胡晖)2023-04-29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胡晖)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自2022年9月8日起担任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
正、独立的原则,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发展状况,积极参与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
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任职期间的具体工
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2022年度任期内,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
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义务。本人在本年度任期内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2022年任职期间 以通讯表决方
现场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会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内召开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自出席董事会
数 次数
2次 0次 2次 0次 0次 否
注:2022年任职期间内(本人自2022年9月28日起担任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需要本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专项独立意见的
事项。
三、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委员,在2022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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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战略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在任职期间内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至董事会及专门委员
会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
地行使表决权。同时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监督公司及时、准确、
完整、真实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人在任职期间内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
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
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等工作情况
2022年度,本人未能对公司及重要子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但听取了公司管理
层关于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重点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公
司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确保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得到充分发挥。
六、其他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
2、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2023年,本人将继续深入学习,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
科学决策提供积极的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胡晖
2023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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