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爱迪尔: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9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福建省
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
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接受关联方 2023 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
供无偿担保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
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同意续聘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
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接受关联方 2023 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无偿担保的事前认可意
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关联方拟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无偿担保的事项体现了关
联方对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对
本事项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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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丁元波 姬昆 胡晖
2023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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