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爱迪尔:监事会关于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2023-04-29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对《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所涉
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
告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对上述董事会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查并发表
意见如下:
我们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所涉
事项的专项说明》表示认可,该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监事会将全力支持董事会和管理层采
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并积极督促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协助其开展相关工作,切实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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