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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爱迪尔: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9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召开
       监事会会议及其他工作例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财务状况
       和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
       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监事会运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会议议题                            审议结果
                                    《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通过
                                    《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通过
                                    《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通过
                                    《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通过
                                    《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通过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
2022年4月27日                       《关于对<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
                      次会议                                                                         通过
                                    明>的意见的议案》
                                    《关于对<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否定意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涉及事项
                                                                                                     通过
                                    的专项说明>的意见的议案》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通过
                                    《关于<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通过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
2022年8月22日                       《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通过
                      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
2022年10月26日                      《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通过
                      次会议


              二、监事会履职情况
              (一)检查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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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列席董事会及出席股东大会、查阅公司财务报表,对
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相
应地检查与监督。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股东
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及授权规范运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本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2022年度财务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管理监督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目前公司已建立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
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但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未得到较好地执行,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公司监事会将全力支持董事
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并积极督促落实《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中各项整改措施,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效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
    (四)检查关联交易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实
际需要,其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允合理,
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检查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报告
期内的对外担保事项均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了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检查公司与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治理结
构较为规范,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与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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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
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
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2023年公司监事会工作重点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忠实履行监事会职责,依法
对公司经营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监事会将
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依法列席或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工作会议,确
保公司依法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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