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光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5-08-05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1]102

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光华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

本人作为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针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本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

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同意公司与郑靭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

同>的议案》、《关于同意公司与陈汉昭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

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中涉及的关

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切实可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助于增强

公司资金实力,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保持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

    2、关联方符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对象资格。

    3、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定价公允,条款设

置合理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公平、公开、合理,公司董事会会

议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因此,本人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沈忆勇、梁振锋、卫建国

                                                         2015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