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将审议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 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同意公司与郑靭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 同>的议案》、《关于同意公司与陈汉昭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 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已提交 本人审核,本人已预先了解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具体实施安排,并认真审阅相关 议案资料,现发表意见如下: 上述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 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人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沈忆勇、梁振锋、卫建国 2015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