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科技: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5-08-26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证券代码:002741 公告编号:2015-044 号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广东光华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15 年 9 月 10 日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
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相关规定,现将股东大
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郑创发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 年 9 月 10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9 月 9 日-2015 年 9 月 1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 年 9 月
1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9 日 15:
00 至 2015 年 9 月 10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
5、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
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现场会议地点: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汕头市
大学路 295 号)
7、股权登记日:2015 年 9 月 7 日
8、出席对象
(1)截至 2015 年 9 月 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议案
1、《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5 年 8 月 26 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重要提示:上述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 年 9 月 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30-16:30。
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的(以 2015 年 9 月 9 日 16:30 之
前送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不接受现场登记。
2、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 295 号。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
请注明“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
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
大会;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
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
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
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
表》,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
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2015 年 9 月 10 日(股东大会召开当天)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
—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741;投票简称:光华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 元代表总
议案(对所有议案统一表决),以 1.00 元代表议案一,2.00 元代表议案二,以
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
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
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10 所有议案 100.00
1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00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对应的申报股数 1股 2股 3股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
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
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视为未参与投票。
(7)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次一交易日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
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8)投票举例
①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投资者,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投同
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委托价格 委托数量
362741 买入 100 1股
②如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投资者,对公司议案 1 投同意票,议案 2
投反对票,议案 3 投弃权票,则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委托价格 委托数量
362741 买入 1.00 1股
362741 买入 2.00 2股
362741 买入 3.00 3股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9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
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
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
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
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2)服务密码相关事项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方可使用。服务密码长期有效,在
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
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
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投票结果查询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
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四)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
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
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
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
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
为准。
五、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姓 名:杨荣政、陈锋
联系电话:0754-88211322
传 真:0754-88110058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95号
邮 编:515061
2、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等全部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26 日
附件: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 现持有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光华科技”)股份 股。兹委托 先 生
(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光华科技 2015 年 9 月 10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
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
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
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
1、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
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3、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4、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
投票方式(同意、反对、弃权)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