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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华科技: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5-11-23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证券代码:002741        公告编号:2015-055 号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0 日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
《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理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 年 12 月 11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12 月 10 日-2015 年 12 月 1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 年 12 月
1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10 日 15:
00 至 2015 年 12 月 11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 2015 年 12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汕头市
大学路 295 号)



    二、会议审议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3 发行对象

    2.4 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2.5 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2.6 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2.7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2.8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2.9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同意公司与郑靭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7. 《关于同意公司与陈汉昭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8.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9.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 2015 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详见 2015 年 8 月 5 日、2015 年 11 月 23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重要提示: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2014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并将结果在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
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
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
大会;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
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
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
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
表》,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
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5 年 12 月 1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30-16:
30。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的(以 2015 年 12 月 10 日 16:30
之前送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不接受现场登记。

    3、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 295 号。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
请注明“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41;

    2、投票简称:光华投票。

    3、投票时间:2015 年 12 月 11 日(股东大会召开当天)9:30—11:30 和 13:00
—15:00。

    4、在投票当日,“光华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
  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 2 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 元代表对
  议案 2 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 元代表议案 2 中子议案①,2.02 元代表议
  案 2 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陈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100.00

     议案一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条件的议案》       1.00

     议案二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2.00

议案二中的子议案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1

议案二中的子议案 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02

议案二中的子议案 3   发行对象                                                2.03

议案二中的子议案 4   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2.04

议案二中的子议案 5   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2.05

议案二中的子议案 6   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2.06

议案二中的子议案 7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2.07

议案二中的子议案 8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2.08

议案二中的子议案 9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2.09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
     议案三                                                                  3.00
                     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议案四                                                                  4.00
                     分析报告>的议案》

     议案五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5.00

                     《关于同意公司与郑靭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
     议案六                                                                  6.00
                     同>的议案》
                   《关于同意公司与陈汉昭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议案七                                                                  7.00
                   合同>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
  议案八                                                                  8.00
                   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
  议案九                                                                  9.00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 2015 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议案十                                                              10.00
                   案》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
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 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
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
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视为未参与投票。

    (7)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次一交易日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
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8)投票举例

    ①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投资者,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投同
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委托价格          委托数量
     362741              买入               100               1股

    ②如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投资者,对公司议案 1 投同意票,议案 2
投反对票,议案 3 投弃权票,则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委托价格          委托数量
     362741              买入               1.00              1股
     362741              买入               2.00              2股
     362741              买入               3.00              3股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2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
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
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
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
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2)服务密码相关事项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方可使用。服务密码长期有效,在
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
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
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
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
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
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
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
为准。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姓      名:杨荣政、陈锋
联系电话:0754-88211322

传     真:0754-88110058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95号

邮     编:515061

2、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等全部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23 日
     附件: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                       现持有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光华科技”)股份              股。兹委托               先   生
     (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光华科技 201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
     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条件的议案》
 2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3    发行对象
2.4    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2.5    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2.6    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2.7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2.8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2.9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4
       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同意公司与郑靭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
   6
         案》

         《关于同意公司与陈汉昭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
   7
         议案》

   8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9
         相关事宜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 2015 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
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
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
       1、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
       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3、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4、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
       投票方式(同意、反对、弃权)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