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证券代码:002741 公告编号:2015-058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 2015 年 11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公告,本次会议如期举行。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 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 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2015 年 12 月 11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10 日 – 2015 年 12 月 1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12 月 1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10 日下午 15:00 至 2015 年 12 月 11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汕头市大学路295号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创发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270,000,100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75.00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14,650,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59.625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5,35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5.3750%。 2、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48,750,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13.54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5,000,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4.166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3,75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9.375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情况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 案: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有关条件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0,0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75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关联股东郑创发、郑靭、郑侠、陈汉昭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股 东进行表决。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35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75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35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75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3 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35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75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4 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35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75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5 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35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75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6 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35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75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7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35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75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8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35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75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9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35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75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关联股东郑创发、郑靭、郑侠、陈汉昭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股 东进行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35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75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0,0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75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0,0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75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关于同意公司与郑靭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关联股东郑创发、郑靭、郑侠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股东进行表 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3,84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75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关于同意公司与陈汉昭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关联股东陈汉昭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6,51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75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八)《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郑创发、郑靭、郑侠、陈汉昭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股 东进行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35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75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事宜的议案》; 关联股东郑创发、郑靭、郑侠、陈汉昭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由其他非关联股 东进行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35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75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2015 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0,00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75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全奋律师、陈竞蓬律师见证,并 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5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 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