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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6-08-17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1]102

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作

为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

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现就公司《关于董事会换

届选举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

《公司法》、《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名是在充分

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专业素养及社会兼职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

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

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

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3、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公司《章程》所规定
的独立董事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

验。独立董事候选人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

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也未受到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综上,同意提名郑创发先生、陈汉昭先生、郑靭先生、郑侠先生、杨应喜先

生、蔡雯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沈忆勇先生、辛

宇先生、麦堪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制定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津贴方案是根据本地区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的津贴水平,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经营效益制定的,津贴方案合理。董事

会关于上述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将独立

董事津贴标准定为10万元/年(税前),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梁振锋、卫建国、沈忆勇

                                                       2016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