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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华科技:关于延长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2016-12-01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6-053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
                                 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
(即延长至 2017 年 12 月 10 日)。
    2、除延长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
行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召
开了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
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以下
简称“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该次股东大
会决议,公司关于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
会全权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15 年 12 月 1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10 日)。
    现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 2016 年 11 月 1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截至目前尚
未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
    鉴于目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虽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后续股票发行工作仍需继
续实施,为保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拟延长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全权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将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至 2017
年 12 月 10 日。除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全权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拟延长外,公司 2015 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
长全权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上述两个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