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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华科技: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6-12-01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6-055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 2016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
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16 年 12 月 20 日召开
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理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12 月 19 日-2016 年 12 月 2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 12
 月 2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12 月 19 日
 15:00 至 2016 年 12 月 20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截至 2016 年 12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汕头市
大学路 295 号)。

       二、会议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全权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详见 2016 年 12 月 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将对上述议案实施中
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
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
大会;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
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
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
大会;
    (二)登记时间:2016 年 12 月 19 日(星期一)9:00-17:00;2016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二)9:00-14:00
    (三)登记地点: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证券部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授权委托代理人
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后)、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姓    名:杨荣政、陈锋

    联系电话:0754-88211322

    传    真:0754-88110058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95号

    邮    编:515061

    2、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等全部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1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741,投票简称:“光华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00.00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议案 1                                                      1.00
                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全权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议案 2                                                      2.00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直接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
权”。

                         表 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对应的申报股数            1 股            2 股        3 股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12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
    2016 年 12 月 19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12 月 20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                   现持有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光华科技”)股份                股。兹委托                   先生(女
       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光华科技 2016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对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
       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全权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2
         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说明:

    请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

“√”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

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注:
       1、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
       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3、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4、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
投票方式(同意、反对、弃权)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