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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华科技:2017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8-02-06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17
年年度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
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
职责,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17 年年
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7 年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一)概况

    2017 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审议各项议题,认真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讨论。同时,秉持客观、独立、
公正的立场,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对相关决策做出独立判断,客观、公正地对重
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在 2017
年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职责,历次股东大会和董
事会的召集、召开、议事、表决、档案管理及信息披露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

    (二)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或以通讯方式出席了全
部会议,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形,并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全部议
案,认为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均投
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主动了解相关信息和资料,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积极与相关人员沟通,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
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是否连续再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姓名                                                         次未亲自参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加会议


  麦堪成           11           11          0           0           否


       (三)本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分别是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或以通
讯方式出席了全部会议,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形。


                                                                是否连续再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姓名                                                         次未亲自参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加会议


  麦堪成           3            3           0           0           否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17 年年度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
的态度,对公司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了解和核查后,发表相关独立意
见。

       1、2017 年 4 月 18 日,对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事
前认可意见。

       2、2017 年 4 月 21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及
2016 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包括:《2016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7 年度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境外商业银行融资开立融资性保函的议案》、《关于开
展金属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出售惠州市东硕科技有限公司 100%
股权的议案》、《关于核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6 年年度薪酬的议
案》及 2016 年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2016 年年度关联交易、
2016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募集资金 2016 年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
了独立意见。

    3、2017 年 7 月 19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7 年 8 月 18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
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7 年 8 月 28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的关于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 年-2020 年)、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7 年 11 月 22 日,对《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7、2017 年 11 月 24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终
止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技术
改造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本次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
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示。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7 年,除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之外,本人还单独或与其他独立董
事在公司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多次对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
生产经营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同时通过
电话和邮件,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时刻关注国际经济形势以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关注传媒、
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定期审阅公司
提供的信息报告,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公司面对行业及市场变化等
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并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提供决策参考意见。

    四、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1、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
划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2017 年年度出席了 9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审核了公司《关于对外投资台湾恩巨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议案》、《关于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属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
案》、《关于开展金属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出售惠州市东硕科技
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关于撤销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收
购北京北化开元化学品有限公司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案》、《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
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 年-2020 年)>的议案》、《关
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并将结余
募集资金用于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
本次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拟购买土
地使用权的议案》、《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等事项,并根据公司所处
行业和形势,参与讨论和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

    2、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17 年年度召集并主持了 1 次提名委员
会会议,审核《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等事项,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
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等,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2017 年年度出席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
核了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及内审部门每季度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等事项。同时督促和指导内审部门对公
司治理及业务流程控制,以及公司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
评估。

    五、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
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审议事项做出公
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利
润分配预案、投资项目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
核查。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持续、规范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投资者能有效地
获得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2017 年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

    3、加强自身学习,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对涉及到
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
解,并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及公司、保荐机构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
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
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17 年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17 年年度,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17 年年度,本人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姓 名:麦堪成

    电子邮箱:cesmkc@mail.sysu.edu.cn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17 年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18 年,本
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积
极参加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
通与协作,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各项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使公司
持续、稳健、快速发展,以优异的业绩回报社会公众股股东,保护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 2017 年年度工作中给
予的积极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麦堪成

                                                        2018 年 2 月 5 日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17
年年度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
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
职责,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17 年年
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7 年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一)概况

    2017 年,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审议各项议题,认真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讨论。同时,秉持客观、独立、公
正的立场,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对相关决策做出独立判断,客观、公正地对重大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在 2017
年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职责,历次股东大会和董
事会的召集、召开、议事、表决、档案管理及信息披露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

    (二)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或以通讯方式出席了全
部会议,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形,并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全部议
案,认为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均投
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主动了解相关信息和资料,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积极与相关人员沟通,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
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是否连续再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姓名                                                         次未亲自参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加会议


   辛宇            11           11          0           0           否


       (三)本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分别是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或以通
讯方式出席了全部会议,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形。


                                                                是否连续再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姓名                                                         次未亲自参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加会议


   辛宇            3            3           0           0           否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17 年年度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
的态度,对公司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了解和核查后,发表相关独立意
见。

       1、2017 年 4 月 18 日,对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事
前认可意见。

       2、2017 年 4 月 21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及
2016 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包括:的《2016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7 年度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境外商业银行融资开立融资性保函的议案》、《关
于开展金属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出售惠州市东硕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关于核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6 年年度薪酬
的议案》及 2016 年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2016 年年度关联
交易、2016 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募集资金 2016 年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发
表了独立意见。

    3、2017 年 7 月 19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7 年 8 月 18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
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7 年 8 月 28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的关于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 年-2020 年)、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7 年 11 月 22 日,对《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7、2017 年 11 月 24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终
止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技术
改造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本次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
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示。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7 年,除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之外,本人还单独或与其他独立董
事在公司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多次对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
生产经营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同时通过
电话和邮件,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时刻关注国际经济形势以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关注传媒、
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定期审阅公司
提供的信息报告,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公司面对行业及市场变化等
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并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提供决策参考意见。

    四、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1、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17 年年度出席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会议,审核公司《关于核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6 年年度薪
酬的议案》,并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对公司薪酬计划的调整进行了讨论,并提出合理性建议。

    2、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17 年年度召集并主持了 4 次审计委员
会会议,审核了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以及内审部门每季度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等事项。同时督促和指导内
审部门对公司治理及业务流程控制,以及公司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
期的检查和评估。

    3、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2017 年年度出席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
核《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等事项,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
和股权结构等,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五、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
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审议事项做出公
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利
润分配预案、投资项目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
核查。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持续、规范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投资者能有效地
获得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2017 年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

    3、加强自身学习,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对涉及到
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
解,并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及公司、保荐机构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
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
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17 年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17 年年度,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17 年年度,本人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姓 名:辛宇

    电子邮箱:mnsxy@mail.sysu.edu.cn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17 年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18 年,本
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积
极参加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
通与协作,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各项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使公司
持续、稳健、快速发展,以优异的业绩回报社会公众股股东,保护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 2017 年年度工作中给
予的积极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辛宇

2018 年 2 月 5 日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17
年年度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
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
职责,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因任职期满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
2017 年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7 年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一)概况

    2017 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审议各项议题,认真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讨论。同时,秉持客观、独立、
公正的立场,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对相关决策做出独立判断,客观、公正地对重
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在 2017
年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职责,历次股东大会和董
事会的召集、召开、议事、表决、档案管理及信息披露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

    (二)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其中在本人离任前,公司召开了 7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或以通讯方式出席了全部会议,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形,并
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认为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主动了解相关信息和资料,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积极与相关人员沟通,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
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是否连续再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姓名                                                         次未亲自参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加会议


  沈忆勇           7            7           0           0           否


       (三)本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其中在本人离任前,公司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分别是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
人均亲自或以通讯方式出席了全部会议,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形。


                                                                是否连续再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姓名                                                         次未亲自参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加会议


  沈忆勇           2            2           0           0           否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17 年年度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
的态度,对公司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了解和核查后,发表相关独立意
见。

       1、2017 年 4 月 18 日,对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事
前认可意见。

       2、2017 年 4 月 21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及
2016 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包括:《2016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7 年度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境外商业银行融资开立融资性保函的议案》、《关于开
展金属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出售惠州市东硕科技有限公司 100%
股权的议案》、《关于核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6 年年度薪酬的议
案》及 2016 年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2016 年年度关联交易、
2016 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募集资金 2016 年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
立意见。

    3、2017 年 7 月 19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7 年 8 月 18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
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7 年 8 月 28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的关于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 年-2020 年)、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示。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7 年,除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之外,本人还单独或与其他独立董
事在公司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多次对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
生产经营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同时通过
电话和邮件,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时刻关注国际经济形势以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关注传媒、
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定期审阅公司
提供的信息报告,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公司面对行业及市场变化等
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并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提供决策参考意见。

    四、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1、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17 年年度召集并主持了 1 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核公司《关于核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6
年年度薪酬的议案》,并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结合公司经营目标
完成情况,对公司薪酬计划的调整进行了讨论,并提出合理性建议。

    五、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
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审议事项做出公
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利
润分配预案、投资项目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
核查。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持续、规范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投资者能有效地
获得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2017 年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

    3、加强自身学习,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对涉及到
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
解,并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及公司、保荐机构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
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
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17 年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17 年年度,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17 年年度,本人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姓 名:沈忆勇

    电子邮箱:583383254@qq.com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17 年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最后,对公
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 2017 年年度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
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沈忆勇

                                                       2018 年 2 月 5 日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17
年年度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
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
职责,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17 年年
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7 年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一)概况

    本人于 2017 年 9 月 19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
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各项议题,认真参与公司
重大经营决策的讨论。同时,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依据自己的专业知
识对相关决策做出独立判断,客观、公正地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在 2017 年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职责,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事、表
决、档案管理及信息披露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

    (二)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其中自本人任职开始,公司召开了
4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或以通讯方式出席了全部会议,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形。
并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认为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主动了解相关信息和资料,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积极与相关人员沟通,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
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是否连续再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姓名                                                         次未亲自参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加会议


  吴宇平           4            4           0           0           否


       (三)本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其中自本人任职开始,公司召开
了 1 次股东大会,即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没有
缺席会议的情形。


                                                                是否连续再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姓名                                                         次未亲自参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加会议


  吴宇平           1            1           0           0           否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17 年年度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
的态度,对公司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了解和核查后,发表相关独立意
见。

       1、2017 年 11 月 22 日,对《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

       2、2017 年 11 月 24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终
止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技术
改造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本次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
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示。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7 年,除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之外,本人还单独或与其他独立董
事在公司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多次对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
生产经营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同时通过
电话和邮件,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时刻关注国际经济形势以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关注传媒、
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定期审阅公司
提供的信息报告,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公司面对行业及市场变化等
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并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提供决策参考意见。

    四、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1、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积极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
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
监督,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对公司薪酬计划的调整进行了讨论,并提出
合理性建议。

    五、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
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审议事项做出公
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利
润分配预案、投资项目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
核查。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持续、规范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投资者能有效地
获得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2017 年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

    3、加强自身学习,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对涉及到
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
解,并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及公司、保荐机构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
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
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17 年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17 年年度,本人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17 年年度,本人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姓 名:吴宇平

    电子邮箱:wuyp@fudan.edu.cn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17 年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18 年,本
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积
极参加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
通与协作,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各项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使公司
持续、稳健、快速发展,以优异的业绩回报社会公众股股东,保护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 2017 年年度工作中给
予的积极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吴宇平

                                                        2018 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