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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华科技: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之核查意见2018-02-06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之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
专项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深交所通知”)要求,并结合中国证监会《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作为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华科
技”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对光华科技董事会填写的《内部控制规
则落实自查表》(以下简称“《自查表》”)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如下:

    一、本次核查的有关情况

    通过与公司董事、高管、财务部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取得了相关的信息资
料;查阅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三会决议及会议记录、审计委员会的会议记录
和报告、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计划和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查
阅公司管理层出具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对公司董事会填写的《自查
表》进行了逐项核查。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兴证券认为:光华科技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
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生产经
营及业务管理相关的有效内部控制。光华科技填写的《自查表》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填写,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光华科技对深圳证券交
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的落实情况。保荐机构对该自查表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
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在福                丁雪山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