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7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通知》于2018年2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公告,本次会议如期举行。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 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 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2月26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2月25日-2018年2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 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25日下午15:00至2018年2月26日下午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汕头市大学路295号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汉昭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97,681,75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2.82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50,143,50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3.399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47,538,2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9.424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8,675,99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99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17,74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84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8,358,2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905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情况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 案: 议案 1.00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7,681,7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675,9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2.00 《2017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7,681,7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675,9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3.00 《2017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7,681,7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75,9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4.00 《2017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7,681,7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75,9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5.00 《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7,681,7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75,9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6.00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7,681,7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75,9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7.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7,681,7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75,9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8.00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7,681,7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75,9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9.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8 年度的银行融资提供担 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7,414,0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46%;反对 267,7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5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08,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664%;反对 267,7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10.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境外商业银行融资开立融 资性保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7,414,0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46%;反对 267,7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5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408,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664%;反对 267,7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11.00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7,681,7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75,9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12.00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 案》 议案 12.01 原董事长郑创发先生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588,8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75,9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12.02 董事杨应喜先生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7,681,7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75,9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12.03 董事长陈汉昭先生基本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2,768,8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75,9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12.04 董事杨应喜先生基本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7,681,7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75,9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13.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7,681,7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75,9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14.00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经营团队绩效现金奖励 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675,9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75,9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陈竞蓬律师、邵芳律师见证,并 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