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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华科技: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2018-06-14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广
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华科技”、“上市公司”或“公司”)
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因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之需要,已于 2017 年 11 月 22 日
签订了《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协议》,承接光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保
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限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东兴证券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12,15 层
法定代表人               魏庆华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         孙在福   丁雪山
联系电话                 010-66553462

二、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光华科技
证券代码                    002741
注册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 295 号
法定代表人                  郑靭
董事会秘书                  杨荣政
联系电话                    0754-88211322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15 年 2 月 16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保荐工作概述

(一)持续督导阶段

    在持续督导期间,本保荐机构针对公司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
点,主要包括以下具体工作:督导公司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
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督导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并为募集资金的使用出具保荐意见;
督导公司完善并有效执行保证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督导公司及其实
际控制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按照证监会和交易所的要求定
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和定期培训,及时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培训报告
及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等相关文件。
(二) 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
其他文件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
(三) 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截至本报
告出具之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四、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本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和协调发行人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过程中未发
生重大事项。

五、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持续督导阶段,公司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保荐协议约定的方式,积极配合保荐工作,按相关规定及协议约定及时通报
相关信息、将相关文件送交保荐机构,积极配合、安排保荐机构的现场检查工作,
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六、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发行人聘请的各中介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具
专业意见,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协调、核查和持续督导工作,并提供了必要的支
持和便利,配合情况良好。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 2017 年 7 月完成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将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结束。本保荐机构将对该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孙在福              丁雪山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名):



                           魏庆华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