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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华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2018-12-17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0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光华科技”)和东兴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东兴证券”)根据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
会令[第 1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2017 年 9
月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
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2017 年 9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本次发行采用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
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
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公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
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如下问题:

    1、网上投资者申购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广东光华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
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8 年 12 月 18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
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
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按照承销协
议及其补充协议、承销团协议的约定全额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
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
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就中止发行的
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24,93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组织
的承销团按照承销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承销团协议的约定全额包销,并根据网
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组织的
承销团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额为
7,479.00 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将启动内部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并及时向证监会报告;如确定采
取中止发行措施,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证监会报告,公告
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
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可转债及可交换债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
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的只数合并计算。

   光华科技公开发行 24,93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光华转债”)
网上申购已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T 日)结束。

   根据 2018 年 12 月 12 日(T-2 日)公布的《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
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光华转债发行申购结果
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光华转债本次发行 24,930.00 万元,发行价格每张 100 元,发行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 14 日(T 日)。

    二、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光华转债总计为 678,495 张,即 67,849,500 元,占本次
发行总量的 27.22%。

    三、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结果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光华转债总计为
1,814,500 张,即 181,450,0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72.78%,网上中签率为
0.4370698959%。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数据,本次网上申购的有效数量为 415,150,990
张,配号总数为 41515099 个,起讫号码为 000000000001—000041515099。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 2018 年 12 月 17 日(T+1 日)组织摇号
抽签仪式,摇号结果将在 2018 年 12 月 18 日(T+2 日)的《中国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光华
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能且仅能购买 10 张(即 1,000 元)光华转债。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汇总如下:

                           有 效 申 购 数 实 际 配 售 数 中签率/配售比
           类别
                           量(张)        量(张)        例(%)
  原股东网上                  678,495         678,495             100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415,150,990      1,814,500       0.4370698959
  合计                      415,829,485      2,492,995              -

注:《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 1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 10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 5 张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四、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光华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五、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 2018 年 12 月 12 日(T-2 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摘要》、《发行公告》,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
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可转债发行的相关资料。

六、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汕头市大学路 295 号

联系人:杨荣政

联系电话:0754-88211322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12、15 层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66551470




                                         发行人: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