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科技:关于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19-01-15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3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8年12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公告,本次会议如期举行。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
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
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月14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1月13日-2019年1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
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13日下午15:00至2019年1月14日下午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汕头市大学路295号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汉昭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203,116,70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4.27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203,115,70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4.275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69,3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7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68,3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71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3%。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情况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
案:
议案1.00 《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116,7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9,3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全奋律师、陈竞蓬律师见证,并
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