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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2-28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
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基于我们个人的客观、独立判断,关
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关于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取得一定的银行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
的需求,从而为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银行融资提供担
保,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履行了必要的
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并提供担保
的议案》,并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麦堪成、辛宇、吴宇平
                                                          2019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