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将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本次会议将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 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勤 勉尽职、熟悉公司业务,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 审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积极建议和 帮助。我们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年度审 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麦堪成、辛宇、吴宇平 2019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