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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华科技: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19-05-22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1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通知》于2019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公告,本次会议如期举行。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
 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
 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1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2019年5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
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21日下午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汕头市大学路295号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汉昭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203,115,20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4.27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203,115,20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4.275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67,8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7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67,8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71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情况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
案:
       议案1.00 《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115,2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8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 《2018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115,2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8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00 《201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115,2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8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4.00 《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115,2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8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00 《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115,2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8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115,2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8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7.00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度及2019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一)2018 年度董事薪酬(含税)
   7.01 董事长陈汉昭先生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202,3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关联股东陈汉昭回避表
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8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7.02 董事杨应喜先生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115,2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8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二)2019 年度董事薪酬(含税)

    7.03 董事长陈汉昭先生基本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202,3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关联股东陈汉昭回避表
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8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7.04 董事杨应喜先生基本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115,2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8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8.00 《关于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并提供担保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847,4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82%;反对
267,7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3%;反对267,742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全奋律师、陈竞蓬律师见证,并
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