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光华科技:关于公司100万吨锂辉石选矿项目转让的公告2020-04-09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1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100 万吨锂辉石选矿项目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七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100 万吨锂辉石选矿项目转让的议案》。公司拟将所属的 100 万吨锂
辉石选矿项目资产(包括原材料、中间品、副产品存货、配套生产设备及生产技
术)转让给淄博特斯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斯博”)。此次转让存
货主要是为了剥离回收期较长的经营项目,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加速资金回笼,
集中资源加快主业发展,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
次项目出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淄博特斯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3MA3RKECA2J
    3、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金晶大道 267 号颐和大厦 A 座 1506 室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陈金莲
    6、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新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建筑
新材料、金属材料的研发、销售;黑色金属矿、有色金属(不含金银)、非金属
矿石采选;有色金属矿石(不含金银)、非金属矿石进出口;普通货物运输;仓
储服务(以上两项不含危险品);房屋租赁(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
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
    8、财务数据:目前尚未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汕头市胜景投资有限公司
    10、汕头市胜景投资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数据:(该数据未经审计)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2020年3月31日
           1                 资产总额                     157,170,197.10
           2                 负债总额                     155,671,796.64

           3                  净资产                        1,498,400.46
          序号                 项目                    2020年1-3月
           1                 营业收入                                  0.00
           2                  净利润                         -121,737.81

    注:汕头市胜景投资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 日完成增资,净资产为
103,498,400.46 元。

    11、上述交易对手方不属于公司关联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
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
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该项目地理位置:位于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凤凰镇
    2、本项目的原材料为锂辉石原矿,最终产品为锂辉石精矿、锂/铯/铷盐、
钽泥、钠长石等相关产品。
    3、建设规模:选矿建设规模为 100 万 t/a
    4、采用工艺:采用破碎-磨矿-浮选-精矿磁选-精矿脱水-重选工艺方案
    5、转让项目标的资产:

   序号                       资产名称                        资产数量

    1                         存货资产                       79,550 吨

    2            100 万吨/年锂辉石选矿生产及配套设施            1套
     3                   办公及研发设备                        111 台

     4                        车辆                              2台

    该项目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
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6、帐面价值及评估情况:
    根据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
100 万吨锂辉石选矿项目所做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0]第
160010 号):经成本法评估,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2 月 29 日,广东光华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纳入评估范围内的部分资产账面值为 34,701.97 万元,评估值为
35,187.99 万元,评估增值 486.03 万元,增值率 1.40%。本次资产的评估价值为
不含税价格。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出售标的:100 万吨锂辉石选矿项目
    2、含税交易价格:人民币 396,630,000.00 元
    3、项目资产转让支付方式如下:

         资产名称     转让价款              支付时间             支付比例

                                     本协议签订 3 个工作日内          30%
                                          2020 年 6 月                25%
         存货资产   21,244.00 万元
                                          2020 年 9 月                25%
                                          2020 年 12 月               20%
                                     本协议签订 3 个工作日内          15%
                                          2020 年 9 月                15%
         固定资产   18,419.00 万元        2021 年 3 月                25%
                                          2021 年 9 月                25%
                                          2021 年 12 月               20%

    4、声明和保证
    (1)甲方保证在签订本协议时,未对该项目设置任何抵押、担保等他项权
利,该项目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未设置任何质押等他项权利。
    (2)甲方声明,在本协议签订前及签订后,甲方保证未采取或不会采取任
何方式处置该项目的部分或全部资产,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抵押、担保、
租赁、承包、转让或者赠予等方式。
    (3)甲方保证其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全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存货原始凭
证及生产设备情况、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均为真实、合法有效。
    (4)甲方与乙方明确,双方应就签署用于移交该项目所必须之程序性法律
文件及手续提供无条件的协作与配合。
    (5)乙方与甲方共同确认,因履行本协议所需缴纳的费用按国家相关规定
由双方各自承担和支付。
    (6)自项目转让生效之日起,乙方取代甲方行使本协议所述项目的相关权
利,享有该项目自转让生效之日起所产生的收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风险,即
与该项目有关全部风险均由乙方一概承担,甲方无需为因项目开发、运营等而产
生的风险承担任何责任。
    (7)项目转让后,因该项目产生的法律纠纷均由乙方负责处理,但纠纷为
转让前甲方未如实并书面告知乙方的除外,由甲方负责处理。
    (8)在项目转让生效前,甲方有义务及责任告知乙方生产过程中的设备、
环境、材料、工艺的特殊情况及过往的异常经历。以便乙方在确定产品使用的技
术参数及操作守则时加以规范。
    (9)项目转让生效之日起,甲方将向乙方在生产过程出现问题时提供技术
支持并提供纠正预防措施,为期两年。
    5、违约责任:
    (1)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及违反本
协议声明保证任意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按照本协议转让价款的 20%
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另外,还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权利所支付的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6、协议生效条件: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拟出售 100 万吨锂辉石选矿项目,根据项目存货和配套生产设备账面资
产情况,参考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并结合市场实际情况,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
后,拟定本次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396,630,000.00 元。本次项目存货出售价格合
理,该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项目在当地聘请的员工(包括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土地租赁(含厂房、
房屋)等均由交易对方承接;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也不会产生同业竞
争;出售资产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发展主业。
    七、 本次项目转让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转让,主要是为了剥离回收期较长的经营项目,提高资产运营效率,
加速资金回笼,集中资源加快主业发展,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优化战略布局,提高资产质量、降低资金占用,优化资
本结构,着力发展专用化学品及新能源材料业务,增强企业持续盈利能力。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
    3、资产评估报告。
    4、项目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