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9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通知》于2020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公告,本次会议如期举行。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 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 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1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 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汕头市大学路295号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汉昭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203,145,902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54.28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73,935,10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9.755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29,210,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4.525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98,5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79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67,7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71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0,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8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情况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 案: 议案1.00 《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 意202,847,5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31%;反对 298,3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0%;反对298,342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 《2019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115,3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9%;反对3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9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7502%;反对30,6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4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00 《2019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115,3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9%;反对3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9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7502%;反对30,6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4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4.00 《2019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 意202,847,5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31%;反对 298,3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0%;反对298,342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00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115,1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8%;反对30,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7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6832%;反对30,8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1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6.00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度及2020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一)2019年度董事薪酬(含税) 6.01 董事长陈汉昭先生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202,2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7%;反对30,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关联股东陈汉昭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7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6832%;反对30,8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1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6.02 董事杨应喜先生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115,1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8%;反对30,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7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6832%;反对30,8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1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6.03 独立董事津贴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115,1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8%;反对30,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7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6832%;反对30,8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1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二)2020年度董事薪酬(含税) 6.04 董事长陈汉昭先生基本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202,2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7%;反对30,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关联股东陈汉昭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7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6832%;反对30,8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1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6.05 董事杨应喜先生基本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115,1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8%;反对30,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7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6832%;反对30,8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1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6.06 独立董事津贴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115,1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8%;反对30,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7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6832%;反对30,8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31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7.00 《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并提供担保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115,3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9%;反对3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9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7502%;反对30,6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4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陈竞蓬律师、殷巧娟律师见证, 并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