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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华科技:关于与海南省新能源汽车促进中心、海南海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20-07-07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5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海南省新能源汽车促进中心、海南海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协议的签署仅代表三方的合作意愿和合作前提的框架性约定,付诸实
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防范;
    2、本协议为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海南省新
能源汽车促进中心(以下简称“新能源汽车促进中心”)、海南海汽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海汽控股”)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合作实施以日后签订
的正式业务合同为准,相关内容(如需)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协议仅是框架性协议,并非正式合同,具体业务合作协议尚未签订, 故
暂时无法预计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
    4、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合作框架协议的基本情况

    为深入落实《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的要求,以推动实现全域汽车
清洁能源化为总目标,实现公共服务领域先行,社会运营领域引领,私人使用领
域引导的具体推广线路。2020 年 7 月 3 日,公司与新能源汽车促进中心、海汽
控股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拟在海南省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及
梯级利用生产线,开展基于区块链技术电池评估及交易。充分利用三方优势资源
互补,实现互利共赢,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三方本着诚信务实、客
观公正、互惠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进行洽谈,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相关事
宜达成合作框架协议。

    本协议为三方合作的框架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本协
议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
披露义务。

       二、合作框架协议对手方基本情况

    (一)名称:海南省新能源汽车促进中心

    性质:政府机关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不存在关联关系

    新能源汽车促进中心是按照海南省政府的部署,由海南省工信厅举办,海南
省财政厅、海南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海南国际经济发展局、中国汽车技术
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共同参与发起,在海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登记设立,
以社会公益为目的,按照非营利性规则从事新能源汽车科技等相关活动的事业单
位。

    (二)公司名称:海南海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宏涛

    成立日期:2007 年 11 月 22 日

    注册资本:21700 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公司住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 81 号

    经营范围:企业经营管理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开发与经营,资产租
赁。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加快推进海南新能源汽车应用,带动综合交通相关产业转型、升级及培育
交通产业发展新动能;有效提升交通运输电动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由公司、
新能源汽车促进中心及海汽控股在海南省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及梯级
利用,推动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电池评估及交易研究及应用。

    秉承“产业为本、金融为器、科技为源”理念,通过产融结合,以实际行动
打赢蓝天保卫战,守护碧水蓝天,同时将海南打造成全国领先的新能源汽车动力
废旧电池回收梯级利用示范省。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符合国家政策以及公司的长远战略发展
规划,该合作协议内项目如能顺利实施,将有利于发挥公司综合业务优势,切实
提升公司在废旧动力电池回收领域的发展,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
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三方在海南省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及梯级利用,基于区块链
技术的电池评估及交易研究及应用上开展合作,是落实国家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要求的具体实践,符合 2020 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扩大有效投资,重点支持“两
新一重”建设,推广新能源汽车,激发新消费需求,助力产业升级。通过三方的
合作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树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与
循环经济典范,对公司建设领先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模式与回收产能意义重大。

    (3)《合作框架协议》就三方合作的基本内容及合作原则进行了约定,但具
体合作项目及合作模式尚存在不确定性。

    (4)《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暂无重大
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合作框架协议为三方合作意愿的框架协议,旨在表达三方初步的合作意
向及合作方式,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如进一步签署具体项目合作
协议,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交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