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科技:关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0-09-26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2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0年9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公告,本次会议如期举行。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
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
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25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
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汕头市大学路295号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汉昭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89,051,96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0.51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5,264,48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750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63,787,48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3.763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情况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
案:
议案1.00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047,5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7%;反对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478%;反对4,4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65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陈竞蓬律师、叶可安律师见证,
并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