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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华科技: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1-02-05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9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1年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公告,本次会议如期举行。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
 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
 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2月4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2月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
月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汕头市大学路295号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汉昭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185,061,002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49.43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49,070,02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3.106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35,990,98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36.324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921,9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46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15,5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843%。
       通 过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8 人 , 代 表 股 份606,400 股 , 占 上 市 公 司 总股 份 的
0.162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情况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
案:
       议案1.00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061,0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1,9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061,0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1,9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陈竞蓬律师、叶可安律师见证,
并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