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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华科技:关于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2021-04-27  

                            关于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
    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关于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
                     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众专审字(2021)第 04735 号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华科技”)编
制的《关于 2019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光华科技董事会编制了《关于 2019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
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光华科
技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光华科技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19 年度审计
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
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
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
施了以下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
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光华科技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19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
消除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与实际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光华科技 2019 年度
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的 100 万吨/年锂辉石选矿项目的相关资产(包括存货、配套生产
设备及生产技术)已于 2020 年度整体转让完毕,2019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已不
再对后续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2020 年期间,公司获取了多项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评估
报告、评估复核报告、北京科技大学工业稳定化生产报告、示范生产线投产制备铯、铷盐产
出成品送样检测报告及送样询价单。这些期后获取的证据再次印证公司在 2019 年重新确认
100 万吨/年锂辉石选矿项目相关联产品的可实现价值,调整了联产品的成本分配比例以及对
100 万吨/年锂辉石选矿项目减值测试是谨慎、合理、公允的。我们认为,截止本期资产负债
表日,2019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光华科技 2019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说明使
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
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光华科技关于 2019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本页无正文>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1 年 4 月 26 日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
                       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华科技”)2019 年度财务报表由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0】第 ZC10250 号)。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 2019 年度审计
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经消除,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2019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

    立信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如下:

    100 万吨/年锂辉石选矿项目相关事项:

    1、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七)所述, 公司在 2019 年重新确认 100 万吨/年锂辉石选
矿项目相关联产品的可实现价值,调整了联产品的成本分配比例。我们未能对公司调整分配
比例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七)所述,公司以期后签订的 100 万吨/年锂辉石选矿项目
整体转让协议中的存货转让价格作为该项目 2019 年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依据,存货转让
价格高于期末存货余额。我们认为公司以期后整体转让事项中存货转让价格作为判断资产负
债表日存货是否存在跌价的依据不适当,无法就该项目相关存货跌价准备的充分性获取充
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2019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 2019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事项,积极采
取措施解决、消除上述事项的影响,实施情况及结果如下:

    1、在疫情影响减弱后及时启动项目转让所涉实物资产的评估工作,并于 2020 年 4 月 1
日经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0 年 2 月 29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中水致远评报字
[2020]第 160010 号资产评估报告,满足了收购要约提出的资产确认条件。

    2、签署项目转让协议: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100 万吨锂辉石选矿项目转让的议
案》并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公告。

    3、与受让方保持紧密沟通,充分关注并跟进项目转让的履约情况,公司已于 2020 年 4
月收到首期转让款 9,136.05 万元,于 2020 年 6 月收到第二期转让款 5,311.00 万元,于
2020 年 9 月收到第三期转让款 8,073.85 万元,于 2020 年 12 月收到第四期转让款 4,248.80
万元,于 2021 年 3 月收到第五期转让款 4,604.75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止,公司收到的
项目转让价款合计 31,374.45 万元,占项目转让总价款的 79.10%,协议约定的各期价款均如
约回款。

    4、完成实物资产的交接:交易双方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签署的“存货资产交付确认协
议”确认:项目转让的存货已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完成实物交付、验收,存货的所有权及管
理权自交付日起归属受让方所有;双方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签署的“固定资产交付确认协议”
确认:项目转让的固定资产已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完成现场盘点、验收及交付,所涉固定资
产完整并达到正常使用状态,资产的所有权及管理权自交付日起归属特斯博所有。

    5、完成转让项目相关的研究成果、生产技术、上下游客户资源的移交及项目团队人员
劳动关系的变更。交易双方于 2020 年 4 月 1 日签署的“人员劳动关系变更确认书”确认:
公司已履行“100 万吨锂辉石选矿项目转让协议书”的约定,完成了该项目经营团队所有人
员劳动关系变更的沟通工作,与团队所有人员达成共识,自 2020 年 4 月 1 日起,团队所有
人员终止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团队成员已于 2020 年 4 月 1 日与淄博特斯博新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特斯博”)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已于 2020 年 4 月 1 日共同完成了此次人员
劳动关系变更的相关事宜。

    6、委托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亚超”)对《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拟转让 100 万吨/年锂辉石选矿资源综合回收改建项目的存货及固定资产项目资产评
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20)第 160010 号)中存货评估结论进行评估复核,北京亚超
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出具的复核报告(北京亚超咨报字(2020)第 01021 号确认:经过我们对
原评估报告中基本事项、评估方法及评估参数的复核,我们认为原评估报告中涉及存货的评
估结果合理。

    7、委托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北京中伦”)对公司与特斯博、汕
头市胜景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实施尽职调查,北京中伦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确认:基于光华科技、特斯博、胜景投资提供的资料及出具
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网络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光华科技与特斯博、胜景投资及其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修订)》项下规定的关联关系。

    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止,项目受让方特斯博已经独立开展生产、销售、研发等经营活
动。北京科技大学于 2020 年 12 月向特斯博出具的《锂云母中铷/铯提取与分离工业稳定化
生产研究报告》确认:示范生产线两个月来的运行表明,该生产线具备从锂云母中制备铷盐
产品的连续生产能力,采用的生产工艺、技术参数及实现的回收率与小型试验基本一致。示
范生产线生产出的铷盐产品已通过样品检测并向意向客户送样。


    依据以上措施、转让协议的实施、履行情况以及形成的阶段性成果,公司董事会认为:
公司在 2019 年重新确认 100 万吨/年锂辉石选矿项目相关联产品的可实现价值,调整了联产
品的成本分配比例以及对 100 万吨/年锂辉石选矿项目减值测试是谨慎、合理、公允的,项
目相关联产品价值确认客观、公允;公司在编制 2020 年度财务报表时,保留意见涉及事项
已完全从公司剥离,转让协议履约正常,公司与受让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2019 年度审计报
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