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光华科技: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之核查意见2021-04-27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之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人”)作为广东光华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华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对光华科技持续督导职责,对
公司《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持续督
导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专项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在 2020 年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代表人主要通过查阅公司主要业务和管理制
度、内控制度;询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建设情况;查阅主要的信息披露文件;
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计师、律师等沟通;了解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等多种方
式,从内部控制的环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监督等多方面
对光华科技内部控制的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光华科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金
华大化学试剂有限公司、广东东硕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光华科技股份(香港)有
限公司、珠海中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珠海中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光华科
学技术研究院(广东)有限公司、广东德瑞勤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
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
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9.99%。

    纳入本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自我评价范围的具体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区域包括:
    1、公司治理层面,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
业文化;

    2、业务流程层面,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
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
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关联交易管理等方面;

    3、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
售业务、物流及仓储管理、财务报告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
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以下列三项指标按孰低原则确定公司财务报表的整体重要性水平:

   (1)     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的 0.5%;

   (2)     利润总额的 3%;

   (3)     净资产的 1%。


  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错报金额<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   错报金额≥财务报
  错报金额     整体重要性水平的 50%   的 50%≤错报金额<财务   表整体重要性水平
                                      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类别                                  定性标准

               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且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不利影
                  响;
               2、 发现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公司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更正;
               3、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但公司内部控制运行中
 重大缺陷
                  未能发现该错报;
               4、 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5、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失控,财务报表的编制完全无法达到真
                  实、准确的目标。
               1、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特别控制机制或未
 重要缺陷
                  能有效实施;
               4、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
                  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指标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直接损失金额<净资    净资产的 0.5%≤直接损   直接损失金额≥净资
直接损失金额
                     产的 0.5%        失金额<净资产的 1%         产的 1%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类别                                  定性标准
              1、 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监管机构或省级以上政府
                 部门处罚或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损害,且难以恢复;
              2、 违反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重大缺陷   3、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4、 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经过合理
                 时间后,未得到整改;
              5、 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形。

              1、 公司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或对公
                 司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2、 违反决策程序,导致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较大财产损失;
   重要缺陷
              3、 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4、 未能持续、有效地针对内部控制体系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优化;
              5、 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形。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三、公司对内部控制情况总体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保荐机构对光华科技《2020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光华科技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
了较为完备的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良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
光华科技《2020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其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在福                 丁雪山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