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2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通知》于2021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公告,本次会议如期举行。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 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 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 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汕头市大学路295号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汉昭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185,076,302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49.42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5,580,0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6.831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59,496,2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2.595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937,2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5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15,5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84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人,代表股份 621,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66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情况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 案: 议案1.00 《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076,3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7,2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 《2020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076,3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7,2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00 《2020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076,3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7,2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4.00 《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076,3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7,2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00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076,3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7,2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6.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076,3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7,2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7.00 《关于公司董事2020年度及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一)2020年度董事薪酬(含税) 7.01董事长陈汉昭先生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163,422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陈汉昭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7,2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7.02董事杨应喜先生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076,3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7,2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7.03独立董事津贴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076,3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7,2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二)2021年度董事薪酬(含税) 7.04董事长陈汉昭先生基本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163,422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陈汉昭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7,2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7.05董事杨应喜先生基本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076,3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7,2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7.06独立董事津贴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076,3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7,2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8.00 《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并提供担保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076,3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7,2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黄启发律师、刘杰律师见证,并 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