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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9-03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22]14号《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光华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经对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相关资料的审查,我们认为其均具备担任相应职

务所需的管理能力、专业能力、职业道德,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

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3、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综上,同意聘任郑靭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杨荣政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聘任蔡雯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彭朝辉、梁振锋、陈鸣才

                 2022 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