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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华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10-29  

                        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2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公司 2022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8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决定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1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
 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1 月 10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2 年 11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汕头市
 大学路 295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如下: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编码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1)人
1.01    选举余军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2 年 10
 月 29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重要提示: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
 在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
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
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
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
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
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4日(星期一)9:0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证券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授权委托代理人
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荣政、陈锋
    (2)电 话:0754-88211322
    (3)传 真:0754-88110058
    (4)邮箱:stock@ghtech.com
    6.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9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2741,投票简称为“光华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
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
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
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 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1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1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1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                    现持有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光华科技”)股份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光华科技召开的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
  下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打勾栏目可以投票
编码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                     √栏填写表决权票数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1)人

1.01     选举余军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




  注:
  1. 每项累计投票提案,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
  东所投选举表决权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表决权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
  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2.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