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光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独立意见2023-04-29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章程》”)、《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
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部分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
的独立意见

    公司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符
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二、关于修订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发行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
司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预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修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本次发行的实际需要,有利于
推进本次发行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
承诺事项(二次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
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
出了承诺。我们认为,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的分
析、相关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的承诺均符合上述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彭朝辉、陈鸣才、彭俊彪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