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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圣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购买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2-27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购买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对公司本次交易议案及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基于独立
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
会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审议本次交易时,关联董
事和股东应依法回避表决。
    公司提供的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资料详实充分,有助于董事会做出理性科学的
决策。本次交易是为理顺资产权属,减少关联交易,提升公司总部形象,保障公
司办公大楼及研发中心的长期稳定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钱觉时          苑书涛       杜勇

                                     年   月     日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购买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在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核
后,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购买办公楼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关联方重庆市碚圣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
子公司重庆晟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名下的 17 项办公用房,作为公司管理总部和
医药、建材研发中心。由于本次交易对方均为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潘先文先生实际控制,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的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潘先文先生
回避了表决,会议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等规定。
    我们同意本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钱觉时         苑书涛         杜勇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