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圣股份:关于公司关注函的说明2019-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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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注函的说明
天健函〔2019〕8-18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由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圣股份或公司)转来的《关于对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 218 号,以
下简称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问询函中需我们回复的三圣股份目前的内部控制
措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有效,是否存在重大缺陷进行
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
2019 年 4 月 12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公告》,
称 2018 年度你公司控股股东累计非经营性占用你公司资金 4.49 亿元,占你公
司 2017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31.71%。截至 2019 年 4 月 10 日,仍有 1.67 亿元
(不含资金占用利息)尚未归还。
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认真自查并补充披露以下内容:
4、对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八章相关规定,说明你公
司目前的内部控制措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有效,是
否存在重大缺陷。请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经核查,三圣股份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如下重大缺陷:
三圣股份存在关联方重庆青峰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峰健康)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经查实,三圣股份通过多家供应商,将款项划付给关联方
青峰健康,2018 年度,三圣股份关联方青峰健康之上述行为已构成对三圣股份
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述资金发生额合计 4.49 亿元,资金占用日最高余额 3.79
亿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为 3.63 亿元(不含资金占
用利息)。截至 2019 年 4 月 10 日,青峰健康已归还占用资金 1.96 亿元(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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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供应商退款 1.71 亿元),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为 1.67 亿元(不含资金占用
利息)。
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不符合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同时不符合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八章相关规定。
我们认为,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由于存在上述重大
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三圣股份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未能在所有重
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专此说明,请予察核。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弋守川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唐明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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