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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龙实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1-17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关于收购江西电化高
科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大龙实业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相关资产的议案》提交第四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度
的有关规定,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议案相关材料,并予以事前认可,发表
意见如下:
     为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减少企业的关联交易,公司拟收购江西电化高科
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大龙实业有限公司的铁路专用线相关资产,以保证公司热电
厂的稳定运行和效益提升,增强企业的独立经营能力。
     鉴于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大龙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刘宜云、唐文勇、刘林
生、汪国清先生需要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已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
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江
西大龙实业有限公司的铁路专用线相关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以
评估结果作为公司收购价格的基本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该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汪利民:



 陆   豫:



 蔡启孝:




                                                      2019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