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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龙实业: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1-04-28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21-017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
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1,891,777.87 元,母公司
实现净利润-39,484,490.13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
316,645,682.50 元。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 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
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2021 年的经营情况以及未来
发展需要,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及持续性经营资金的需求,保障公司业务的拓展,
兼顾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0 年度拟不分配利润、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为 8,400 万元,占公司近三年年均净利
润的 4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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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公司留
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
流动资金需求等,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
相关的各种因素,从而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
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 2020 年度经营情况和
现金流情况,为了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并结合《公司章程》规定
以及公司的发展规划而拟定的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
远利益。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董事会提出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
发展需要,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经
营情况和发展阶段,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长远发展需
要,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0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2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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