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龙实业: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022-04-28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22-028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议案》,兹定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
大会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0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
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
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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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等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执
行。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5 月 16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5 月 1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世龙科创大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6.00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7.00 关于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8.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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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3.00 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4.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 6、7、8 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单独计票结
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议案 7 须关联股东江西大龙实业有限公司、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南
昌龙厚实业有限公司和新疆致远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议案 9 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2021 年在公司任职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相关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世龙科创楼五楼证券部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
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
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
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时间之前(2022 年 5 月 18 日下午 17:00 之前)
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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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
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角龙、范茜茜
联系电话:0798-6735776
联系传真:0798-6735618
联系邮箱:jiangxiselon@chinaselon.com
联系地点: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世龙科创楼五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33330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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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48。
2、投票简称:世龙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 年 05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05 月 20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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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
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6.00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7.00 关于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8.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3.00 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4.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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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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