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尚展示: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6-03-21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 年度,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的工作态度,依法行使职权,较好地履行
了监督职能,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5 年度,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共召开六次会议,历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
体情况如下:
(一)2015 年 5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议案。
(二)2015 年 6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关于续聘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三)2015 年 6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2015 年 8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二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五)2015 年 9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二
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六) 2015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
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2、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二、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5 年度,在公司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积极配合下,
全体监事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
监督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
三、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法律、规章赋予的职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从切实维护公
司利益、股东权益和员工权利出发,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2015 年,
公司监事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听取了公司生产、经营、投资、财
务等方面的工作报告,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
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在公司管理层执行
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以及生产经营计划、重大投资方案、财务预决算方案
等方面,监事会适时审议有关报告,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具体情况,并
对此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
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会计无
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同时,公司全体监事本着实事求是及对所有股东负责的态
度,审查了 2015 年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认为该报表及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反
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 201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
事会审核后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公司不存在超越权限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合法、合规。
(四)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起了包括《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一系列
制度,规范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2015 年 8 月 21 日、2015 年 9 月 8 日和 2015
年 9 月 16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六次会议、201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二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合
资公司及对外投资的议案》和《关于设立合资公司及对外投资相关事项变更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对上述投资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上述投资事项履行
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违反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重大收购和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和出售资产情况。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建立起了包括《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一系列制度,规
范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2015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质押和担保的议
案》。前述担保行为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除上述事项,报告期内,公司没有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七)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15 年 6 月 14 日及 2015 年 6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五次会议及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交易客观、公正、公平,符合公司发展
的实际需要,交易过程不存在任何利益输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
行为。
(八)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制定了《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工作,
能够如实、完整地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
环节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经核查,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相关人员利用内幕
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违规行为。
(九)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督和检查了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
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报告的形式、
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
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2015
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情形,监事会对公司自我评价报告不存在异议。
2016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
监督和检查。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
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办公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
的合法性、合规性,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重点做好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的监督和检查,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保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各利益相关
方的权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