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尚展示: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王晓玲)2016-03-21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晓玲)
本人作为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独立董事,201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要求,独立、勤勉、尽责、忠实地
履行职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2015年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5年度出席会议和投票情况
201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
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审议和讨论。同时,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
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对相关决策做出独立判断,客观、公正地对重大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认为,201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议事、表决及信息披露程序等均符合相关规定,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
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12次董事会,本人通过现场到会或通讯到会的方
式亲自出席了12次董事会,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没有缺席会议的
情形。本人认真审议了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认为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四次股东大会,分别是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2014年度股东大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本人全部亲自参加。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2015年本人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2015年5月15日,对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
书、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15年6月1日,对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
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就《关于续聘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
事前认可意见。
(三)2015年6月14日,对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签
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
见。
(四)2015年8月21日,对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
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和《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2015年9月25日,对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
选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六)2015年10月27日,对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终
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201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及表决以上事项的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依法进行了信息披露,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人在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
通过强化各委员会的专业职能,来积极推动董事会工作的有效性。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
司发展战略提出意见和见解,促进公司经营的稳健发展。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
常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提
名委员会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5年度,本人利用到公司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不定期走访等机会,对
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调查,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使用、募投项目建
设和财务管理、资金往来、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董事会决议执行、内部审计工
作等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
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除此之外,本人还积极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
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动态,
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015年本人进行现场检查的累计工作时间13天,通过积极屨行独立董事职责,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2015年度本人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审批程序、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
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督促公司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
(二)监督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日常经营管理
本人通过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
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
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
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
了自己的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三)学习和沟通情况
2015年度,本人积极学习证监会及深交所新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其它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
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事项
201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一)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二)提议召开董事会;
(三)向股东征集股东大会的投票权;
(四)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五)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七、联系方式
姓名:王晓玲
电子邮箱:wangxl@szu.edu.cn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1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16年本人将继
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
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2015年的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
合与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日期:2015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