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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尚展示: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2016-04-22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16-034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
年4月20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陈铭和同一控制下合并持股5%以上的股东
深圳市卓佳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佳汇智”)、深圳市汇智成长
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智成长”)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
    (1)持股5%以上的股东:陈铭。
    (2)同一控制下合并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卓佳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深圳市汇智成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卓佳汇智为汇智成长唯一普通合伙
人,出资比例50%。卓佳汇智和汇智成长为同一控制下合并持股5%以上的股东。
    2、股东持股数量:
    (1)截止本公告日,陈铭持有公司8,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77%。
    (2)截止本公告日,卓佳汇智持有公司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20%;
汇智成长持有公司3,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35%。
    3、股东减持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陈铭、卓佳汇智和
汇智成长未发生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承诺与履行情况
    陈铭、卓佳汇智和汇智成长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和《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各项承诺如下: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及相关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股东陈铭、深圳市卓佳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汇智成长投资企
业(有限合伙)承诺:“截止易尚展示招股说明书刊登之日前所持有的股份,在
易尚展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易尚展
示回购。”
    2、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持股意向、减持意向及相关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持股或同一控制下合并持股5%以上的股东陈铭、深圳市卓佳汇智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深圳市汇智成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之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本机构)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
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2)本人(本机构)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
等;
    (3)本人(本机构)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
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本机构)持有公司
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4)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本机构)可以将持有易尚展示的所有股票
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的50%(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
整);
       (5)若本人(本机构)违反承诺,本人(本机构)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公司
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现金分红暂不分配直至本人(本机构)履行完本承诺为
止;本人(本机构)在违反承诺期间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
       截止本公告日,陈铭、卓佳汇智和汇智成长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
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
    (1)陈铭。
       (2)深圳市卓佳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佳汇智”)和深圳
市汇智成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1)陈铭,拟减持8,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77%。
    (2)深圳市卓佳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拟减持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3.20%;深圳市汇智成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拟减持3,300,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2.35%。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
    5、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的50%(如遇
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6、减持期间:2016年4月25日至2018年4月24日。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陈铭、卓佳汇智和汇智成长将严格遵守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陈铭、卓佳汇智和汇智成长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陈铭《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深圳市卓佳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汇智成长投资企业(有限合
伙)《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