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尚展示: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6-06-08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16-038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5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4月19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已于2016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0,48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0000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先按每10股派0.6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
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
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6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6月16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6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6月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932 刘梦龙
2 00*****200 王玉政
3 01*****222 向开兵
五、咨询机构:
咨询联系人:王震强
咨询电话:0755-36676600-8022
咨询传真:0755-83830798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深圳文化创意园二期B座三楼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7日